为切实做好冬春季疫情防控工作,保障全县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,根据省疫情防控指挥部第20号、第21号、第22号令和市指挥部关于疫情防控十一条规定要求,现就有关疫情防控措施通告如下:
一、广大群众尽量减少走亲访友,提倡网上拜年、短信祝福,老年人、慢性病患者、孕妇尽量不旅游出行。引导省外分宜籍亲友尽量在工作地或居住地过春节,减少远距离流动。
二、提倡广大群众在本地休假,非必要不出行,确需出行的,应主动向村(社区)报备,避免前往境外国外和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,全程做好个人防护。
三、境外国外、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以及从事涉进口物品和口岸装卸、搬运、运输等相关工作的来(返)钤人员,必须在抵钤前3天由本人或其亲友向所在村(社区)或单位或企业如实报告。
四、境外国外来(返)钤人员在第一入境点解除隔离抵钤后,需继续集中隔离观察7天,在集中隔离第1天、第7天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,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,再居家医学观察7天,在居家医学观察第7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,检测结果阴性的,再进行3个月健康随访。
五、非法入境来(返)钤人员在抵钤后24小时内接受核酸和血清抗体“双检测”,取得双阴性报告后,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,在集中隔离第7天、第14天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,检测结果阴性的,移交公安机关处置。
六、对疫情高风险地区来(返)钤人员,一律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,在集中隔离第1天、第7天、第14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,解除隔离后落实居家14天健康监测。
七、疫情中风险地区来(返)钤人员,须持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,落实居家14天健康监测;对不能提供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的人员,将第一时间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并进行核酸检测,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且体温正常人员,落实居家14天健康监测。
八、从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省份的其他地区来(返)钤人员,其本人及密切接触者须第一时间进行核酸检测,待核酸检测证明阴性后,落实居家14天健康监测。
九、从省外低风险地区返乡人员必须在抵钤前24小时由本人或其亲友主动向所在村(社区)或单位报备,来(返)钤途中全程做好个人防护,落实14天个人自我健康监测,如出现发热等症状要及时自我隔离并向村(社区)或单位报告,
分宜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
2021年1月15日